住建部聯合人社部發布《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“掛證”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》:
(1)治理對象: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、注冊建筑師、建造師、監理工程師、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,出租出借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“掛證”違法違規行為。
(2)時間安排:自查自糾階段(2024年8月至10月);排查處理階段(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)
(3)****排查: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開展****排查,結合社保繳費、住房公積金繳存等信息對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****比對排查,重點核查注冊單位與社保繳納、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不一致等情況。
(4)處理方式:對存在“掛證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,依法依規予以處罰。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,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,對其承建項目的主要管理、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排查,并依法嚴肅處理。
(5)工作要求“依法從嚴查處”:對違規“掛證”人員依法依規撤銷其注冊許可,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,對違規使用“掛證”人員的單位予以公開,并納入資質動態核查;對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,責令限期整改,情節嚴重的,依法給予行政處罰。對發現存在“掛證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****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,告知其實際工作單位。
以上,比較明顯的信息已經提取出來,大家可以自行參考,雖然說工程領域的從業人員大多數存在流動性大的性質,私企上班繳納公積金的情況不多,但是政策既然下達,那么未來方向上必然是越查越嚴。
這次的通知,不僅僅針對持證者,還有證書使用單位,中介機構,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員工,國有企事業單位員工,通過排查公積金來整治“掛證”行為也是一項有效的排查手段。
有的人會覺得“雷聲大,雨點小”,有的人會覺得整治越來越嚴格,那么這次是否能夠達到明顯成效,你怎么看?